我国质量新闻网讯 5月16日,山东省济宁市商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揭露行政处分信息(济市监处分〔2022〕20号),触及济宁鲁通电器成套设备有限公司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私行出厂、出售电容柜(低压成套无功功率补偿设备)案。
济宁鲁通电器成套设备有限公司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私行出厂、出售电容柜(低压成套无功功率补偿设备)案
2022年4月13日,济宁市商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对济宁鲁通电器成套设备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查看,发现该企业存在涉嫌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私行出厂、出售电容柜(低压成套无功功率补偿设备)的行为。
2022年4月15日,我局决议立案查询。经查询核实,该 公司在2022年3月至4月存在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私行出厂、出售电容柜(低压成套无功功率补偿设备)的行为,共出厂、出售1台,成本价4772.76元/台,出售价5650元/台,违法来得到的877.24元。该公司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法令》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列入目录的产品,有必要经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认证组织进行认证。”的规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法令》第六十六条:“列入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私行出厂、出售、进口或许在其他经营活动中运用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来得到的的,没收违法来得到的”,结合《山东省商场监督管理行政处分裁量基准》的规则
2.处伍万伍仟元整(55000元)罚款,没收违法来得到的捌佰柒拾柒元贰角肆分(877.24元),算计伍万伍仟捌佰柒拾柒元贰角肆分(55877.2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