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3 证券简称:*ST圣莱 公告编号:2022-047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独立董事谷家忠先生、副总经理张培锋先生、董事会秘书张晓辉先生没办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办法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同意承担任何个人或连带责任。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公司收到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电力是现代工业的命脉,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离不开电力的发展。输配电成套电气设备服务于电力行业,广泛适用于国民经济所有的领域,其市场涵盖了国内各个基本行政区域,相对而言,经济发达区域市场需求更大。随着新能源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先进设备制造业和基建领域的投资明显加快,工业配电自动化和民用配电智能化需求的加大,电网建设投资项目持续增长,现代工业公司、新能源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等诸多领域的电力配套建设加大需求的拉动,输配电成套电气设备行业还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市场。稳定、优良的客户资源是目标公司业务持续不断的发展的保障。电力行业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至关重要,是国家鼓励发展的重要产业,多项国家政策和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支持本行业的发展。从国家近期的能源战略计划来看,积极发展电力仍然是我国一项长期发展的策略。从投资重点来看,国家积极推动电力行业向环保的方向发展,这将推动电力行业慢慢的提升,从而带动电气设备行业的发展。
公司电气设备一般均为定制产品,生产模式以“以销定产”为主;公司报告期内实现收入11158.47万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20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1年4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且目前仍未消除。2021年度,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 9.3.11 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3.11 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触发相关终止上市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3.12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2022 年4月30日)起被实施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披露 2021年年度报告之日后的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股票退市的决定。 若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自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告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后5个交易日届满的下一交易日起,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并在股票简称前冠以“退市”标识,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15个交易日。在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仍在风险警示板交易。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9.1.16条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终止公司股票上市决定后,立即安排股票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来进行股份转让的相关事宜,保证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 45 个交易日内可以转让
自 2021年4月30日起,公司因2020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过去一年多来,在极其困难的情况下公司开拓了新业务,在持续发展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公司面临的各方面负担较重,2021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后续董事会将继续带领公司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积极主动采取一定的措施,改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经营状况,推动公司重回良性增长轨道,以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若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自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后的5个交易日届满的下一交易日起,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15个交易日,在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仍在风险警示板交易。深圳证券交易所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 5 个交易日内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1.16 条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终止公司股票上市决定后,立即安排股票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来进行股份转让的相关事宜,保证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 45 个交易日内可以转让。
3、申请重新上市的条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10.2.1 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后,终止上市情形已消除,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重新上市:
(二)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以上;
(三)公司及其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十六个月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五)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正值且累计超过三千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六)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五千万元;或者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三亿元;
(十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法律和法规、本所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且不存在影响其任职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孙立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详细内容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以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的《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近年连续亏损,未分配利润为负,为支持公司发展,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长张孙立先生提议,2021年度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实施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企业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人发表了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财务报表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财务报表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议案》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将于2022年6月28日(星期二)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在公司大会议室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21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2年6月28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6月2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能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1)凡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扬善路51号金港大酒店12层公司会议室。
上述议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除提案2已经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外,其他提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提案详细内容见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能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在2022年6月27日下午15: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线、需要注意的几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能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参加互联网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扬善路51号金港大酒店12楼 邮编:315033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73”,投票简称为“圣莱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做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28日9:15至下午15:00。
2、股东利用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投票。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为委托人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下午14:0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2年4月18日通过专人、通讯的方式传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师彦芳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以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的《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拟订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真实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较好地保护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监事会认为:该专项报告线年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同意通过该报告。
该报告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企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线年度的内部控制情况。
该报告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1年度企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具有为上市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且该事务所在为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表现出了良好诚信和职业道德,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监事会同意续聘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授权管理层依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并参照有关标准与对方协商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10、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议案》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11、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议案》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现将董事、高管对2021年年度报告的异议说明如下: